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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战“疫” | 再报!我院远程开庭调解成功第一案
如何在疫情防控同时,确保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近日,我院远程开庭达成调解第一案。
2020年2月20日上午10时,
在第二十八法庭
我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
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孔某某诉被告杨某、重庆某交通公司、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在主审法官秦菘的主持下,
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这也是我院通过远程审判系统当庭调解的首个案件。
庭审现场只有审判员和书记员
双方当事人均是“远程”在线出席
因肺炎疫情,
经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沟通,
双方均同意在线开庭
在线完成双方当事人身份认证后,
主审法官与双方当事人
一起进入互联网远程开庭系统
在明确双方诉求后,
主审法官秦菘当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最终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被告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孔某某各项损失11万元,被告重庆某交通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7784.34元。
调解协议经我院当庭确认后生效。
庭审后,
我院立即向双方邮件送达调解文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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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